秘書

根據香港公司法例第622章規定,香港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均須委任公司秘書以履行法定責任包括申報有關公司架構、股東及董事的變動,亦需為董事局擬定公司會議議程、籌備周年股東大會及提供專業諮詢

協助客戶:

  • 提交周年報表
  • 委任或變更公司董事及秘書
  • 更改公司註冊地址,營業地址
  • 股份轉讓分配
  • 增加資本
  • 會議紀錄
  • 撒撤銷有限公司, 不營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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